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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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北京版权转让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宋,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当使用特殊标志的情形包括: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的;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当使用特殊标志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 [法律依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使用
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了便于审查,应当附送商标设计说明。
-1989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蒙文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使用问题的答复》
商标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商标文字可以使用繁体字,无论是简化字还是繁体字,都必须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1990年1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可否使用繁体字问题的答复